戲劇教師 花維澤
十二年級分別在五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一日完成了畢業戲劇公演《罪終審判》。精彩至極是有目共睹的。今天想和大家分享,從戲劇的理論基礎來探討這齣戲劇的難度。
首先,這是一齣符合「三一律」概念的呈現。起源可以追朔到亞里斯多德的《詩學》。亞里斯多德在當時提出對於戲劇的客觀描述,第一,時間律,一齣戲消耗的時間要與實際情況的時間一致,意思就是全部事件要在2到3個小時完成,也就是一齣戲的時間。第二,空間律,場景只有一個,不可變換。第三,動作律,戲劇當中只能有一項動作,意指情節上不允許其他支線情節存在。
隨著時代的進步,我們很少符合這個定律來述說故事。以《聖誕玫瑰》為例,事件的時間,若真要細算可能橫跨了好幾個禮拜。空間上,有幾個地點在跳轉,古陰溝森林、教堂、菜市場。主要情節,是尋找聖誕花園,然而還是有其他人物的故事線在進行著,強盜一家的遭遇、修士的轉變、主教的懺悔、院長兒時故事。如此相比,就能理解《罪終審判》在理論上的差異了。時間上,實際事件花110分鐘討論,也就剛好是演出時間。空間,都在陪審室,沒有任何的變動。情節就是討論案情,沒有任何的支線。
再者,依循「三一律」就能往下深究「戲劇」這門藝術的原型。先說,並非一定要符合這個定律,現今的戲劇很少有符合這個定律的。不符合一樣可以呈現出一個好故事。只是這個理論可以讓我們看見戲劇創作與其他藝術創作的分別。我們常常說戲劇是綜合藝術,有唱歌、跳舞、布景、燈光、音樂等等。實際上,音樂是獨立的藝術型態,布景屬於美術,跳舞是舞蹈的美學,各自的藝術專業在舞台上共同創作出表演,嚴格的來說,我們欣賞的是綜合藝術而非戲劇。戲劇是處理事件的起承轉合,傳達一個主旨。
我們依著上述的介紹,再回到十二年級的《罪終審判》,或許開始能理解這齣戲的難度門檻。戲劇當中運用些許的音樂伴奏以及燈光的轉換,除此之外就沒有任何其他的藝術型態加入,沒有舞蹈、沒有歌唱、沒有美術,就只有戲劇。捨棄其他藝術方式會讓觀眾更要求戲劇本身的脈絡以及張力是否足以支撐將近兩個小時的演出。全部都靠演員把故事人物的內在與外在衝突表現,只能用動作和言語來表達,就要把事件交代清楚。這就是十二年級的畢業公演,最具挑戰的核心。挑戰著十二年級學生要真正的成為一名「演員」,只憑藉著內在情感、思想的語言、肢體動作來做表演。
特別感動十二年級完成這樣極具挑戰的大戲,並讓我有機會和大家分享戲劇的原型樣貌。最後,祝福十二年級可以帶著戲劇當中的淬鍊養分邁向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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