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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幼兒衝突」的知識

林玉珠/文

幼兒間容易產生衝突,幼兒間的衝突經常挑戰帶班的老師,尤其是新手教師!雖然如此,幼兒間的衝突卻也經常吵吵鬧鬧之後,很快地就又玩在一塊兒;不過,一會兒之後,他們可能又有新的問題產生,新的衝突再起。「為什麼人類一直不斷地有衝突呢?如果沒有衝突不是很好嗎?難道衝突是種需要?衝突滿足什麼需要嗎?衝突有意義嗎?衝突的意義是什麼?」我常自問。在研究企業管理的論述中,帥韻儀(民92)說:「衝突為人類社會中難以避免的現象」(頁2)。原來,成為人類,自幼兒至成人,在我們的社會裡,「衝突」從未止息。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經常面對幼兒衝突的教師實在有必要更深入探究「衝突的知識」!我們需要更「有意識的」觀察幼兒的衝突,更「深入」了解幼兒衝突之所在,到底「衝突」在幼兒正在起步的生命中代表了什麼?需求?或具有什麼意義……?

筆者從67位3-6歲幼童的一個星期觀察中,獲得50個幼兒衝突案例,依幼兒的具體行為與爭吵的聲音中分辨出六種衝突類型:自我中心、物權不清、人權不清、意志力主導、邁向和諧以及長期情緒受擾等。

幼兒爭吵的話語裡透露著幼兒成長的訊息。如果照顧幼兒的大人學會閱讀幼兒衝突的內涵,在處理兒童衝突時,必然會產生更新的調停與輔導。帥韻儀(民92)說:「衝突,同時具有建設性及破壞性」。我非常同意!幼教師最重要的職責即在如何使破壞退去,而建設彰顯。以下我們將進一步認識幼兒衝突的成長訊息:

1. 「自我中心」

在50個幼兒衝突案例中,因「自我中心」而產生的衝突共計13件,高居幼兒衝突分類第二名。讀者只需稍為仔細閱讀第一類型的幼兒對話內容之後,必能很明顯的看出,這一類衝突的主要語言內容是「我的」、「我是」、「我要」……。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上海,趙丹丹(2004)在《中國報道》中的報導這麼說:

上海2~4歲的幼兒中有80.15%已經相當的自我主張,70%~80%的幼兒會說「我的」、「我是」,自主獨立的慾望也十分強烈,有的孩子18個月就喜歡說「不」。

上海的幼兒如此,台灣的幼兒如此,全世界的孩子其實也相去不遠。因為,生命存在的意義不只是被生下來;生存的意義在於為自己找到一個能產生生命意義的立足點。為了這一個立足點,並登上這個立足點上的寶座,幼兒「需要」自我中心、需要對外界說「不」,以彰顯自己的獨特性;需要自我主張,以維護自我的權益;需要命令別人、防範入侵、以牙還牙……等以自我保護。換句話說,幼兒的衝突不斷,但潛藏在衝突背後的其實是支撐、護衛幼兒成長的力量。

依施泰納(Rudolf Steiner1861-1925)所創的人智學(Anthroposophy)觀點論人,人所擁有的不只是我們肉眼看得見的物質身體而已,人類還有肉眼看不見,但可以清楚感覺得到的「生命身」、「感知身」及「吾」同時存在每一個人類的物質身體之內。物質身體需要在母親的子宮裡懷胎十月後始能成熟降生,我們的「生命身」、「感知身」及「吾」也都各有不同的孕育期及出生期。「生命身」在兒童換牙期,七歲左右出生;感知身與吾則分別在十四歲及二十一歲出生。從出生至換牙前,幼兒最重要的任務是一方面孕育「生命身」,一方面成長「物質身體」。懷孕期間的生命身將專心地在幼兒的物質身體內依環境的變化及幼兒的需求建構並塑造幼兒的器官組織,使幼兒的身體強壯,並期使他成為世界任務中有用的器皿。生命身專注向內工作的特質與幼兒的自我中心其實是一體的兩面。生命身需要向內專心的工作,幼兒時期的自我也需要強烈的以「自我」為中心向內專注自我成長的工作。因此,幼兒的自我中心是一種自然,也是一種必要的發展過程。我們看著是衝突的,對幼兒卻是「建構自我」的奮鬥過程。這是一種生命本質,潛意識的需求,幼兒自己完全不知道。

Karl König(1969)指出:幼兒吵架是有意義的相遇:當兩個小孩因為衝突,眼睛對上眼睛對看,有可能,那是幼兒生命頭一遭「自我意識」的覺醒;幼兒自我意識的第一個階段是由幼兒的第一個反抗期帶動的。趙丹丹(2004)也提到:不管是醫學上的「違拗期」還是心理學上的「第一反抗期」,都是嬰幼兒自主獨立的萌芽。

經過對幼兒階段「自我中心」需求的理解,做為大人的我們打開了新的視野;我們應適度的尊重、接納並適度地滿足幼兒的自我中心;我們可以重新學習,支持成長中兒童的發展方向,引導他們「合宜」的自我表達,並等待他們的成熟。若此,今日的兒童,明日的成人,他們的「自我」才能美好的成長。

2. 「意志力」發展階段

七歲之前是人一生中意志力最堅強、最活躍的全盛時期,意志力的特徵是「行動」。幼兒喜歡做事,但缺乏目的與方向感,因為語言與思想的發展是跟隨在意志力之後,語言與思想是本著意志的「行動力」發展出來的。因此,幼兒容易以身體代替語言;動手是他最熟悉的溝通伎倆。幼兒可能很喜歡一個同儕,但語言與思想發展不足,不知如何表達時,幼兒有可能踢那個人、打那個人或拉那個人頭髮。孩子行為衝動、莽撞,打人或被打,多是在如前述的「睡眠」意識裡的「意志力」惹的禍。孩子不知道他那樣做是錯誤的!

七歲之前是人類意志力發展的階段,意志力可以說是神的恩典,是人類自我教育最重要的根基。幼兒生命頭三年能走、能說、能想的能力,即是「意志力」的行動本能(Steiner)。在逐漸成長中,「意志力」與「感官」結合,以好奇、探索、無懼,帶領兒童進入世界、體驗世界;「意志力」與「肢體活動」結合,靈活兒童的手腳技能;「意志力」更將與情感、思想及自我等結合,使我們成為充滿熱情、走正道、行善念、積極正向思想的人……。然而,意志力在七歲之前尚屬「睡眠」或「作夢」的意識狀態。因此,幼兒雖然充滿工作、行動的意志,卻總是製造麻煩、招惹衝突。意志力不可能直接訓練。訓練兒童意志力就像是對睡著的兒童規勸他醒來時要乖一樣沒有效果(Childs,1996)。意志力訓練的基礎只能單純反覆、一次又一次地做同樣的事;一天復一天,一週復一週,一年復一年或更長久的反覆;這也是習慣、習俗建立的主精髓。幼兒衝突也是一種不斷衝突,不斷喚醒,不斷修正的成長方式;沒有衝突,人類也難以成長!衝突、錯誤與修正是幼兒成長的預備與必經的歷程。幼兒園所需要成為未來社會人的社會化操練場,成為全人發展的培育基地。

3. 「物權」概念不清

幼兒一方面容易本能、隨手的拿走別人的東西;本能的「自我主張」管教別人、侵犯別人;但當別人不願意被拿、被侵犯或被管教時,「主張與對抗」、「侵犯與保護」的衝突就起。另一方面,幼兒也正在內化生活規範,幼兒看不見自己的問題,卻能看清楚別人的錯誤。幼兒需要從「管教別人」的衝突中逐漸看見自己的問題,並學習「自我管理」;從「搶」別人的玩具中學習尊重、詢問以及「借用」的「社會化規矩」。

物權概念是人類意識進化的結果,從人智學的角度探究,人類的意識分睡眠、作夢以及醒覺三個不同發展階段(Steiner)。在睡眠意識期間,人類對世界的感覺是「一」。你和我之間沒有清楚的界線,我的、你的沒有什麼分別。幼兒階段屬於人類初期睡眠意識與作夢意識的階段。當幼兒尚在睡眠意識狀態時,我們告訴幼兒「這個東西不是你的,你不能拿」,幼兒是難以理解的!唯有當幼兒逐漸成長,意識逐漸進入作夢或醒覺的階段,幼兒的世界才逐漸一分為二,逐漸分清你、我之間的那一條看不見的界線。當然,醒覺之後的成人還更躍進身心靈的分別成「三」的世界呢!

人類發展有其一定的成熟期,演化必須經歷時間,意識成為習慣必須累積經驗。以發展心理學來說,幼兒在四歲以前尚無物權的概念,揠苗不能助長,幼兒必須經歷時間、等待成長;需要透過衝突與修正的過程建立「物我與人我」之間的關係、界線,以及遊戲規則……。

4. 「人權」概念不清

幼兒的物權概念不清楚,「人權」概念更不清楚。人權意識是一個社會化的成長過程,「人權」概念的形成需要自我反省與自我教育。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社會的一份子,但是如何成為一位真正的「社會人」對於許多成人仍然是一大課題。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學習「人權」的奧義,想想自己,我們不都是還在「做事容易,做人難」上打轉嗎?

人權上,幼兒有自我中心、做事衝動,世界為「一」(我不覺得不舒服,你當然也不會不舒服之類的感覺)的問題。不過,時間經過,人將成長,這些問題不一定是大礙;最難以跨越的將是幼兒環境中,大人對「人權」的偏差信念!從許多情況看得出來,人權的態度來自模仿與學習。在家庭環境裡,父母、家人之間,家人與親戚、朋友之間,以及這群人對孩子們的態度;在社會上,在幼兒園所裡,人們、老師、家長之間、老師與孩子之間,還有孩子與孩子間的「人」的關係如何,待人接物有哪些重要元素?友善、尊敬、歡喜,還是冷漠、敵意、排擠……?這些是最直接影響兒童一生對「人權」的概念與態度!

5. 邁向和諧

帥韻儀(92)引述柯索的話:「衝突是一種社會事實,且有其積極意義,即在現代開放社會中,透過不同意見的表達,與社會結構的調整可消除各種不滿因素,而形成更穩固團結的社會。」暴露在大人眼前的幼兒衝突類型,讓我們有機會更進一步了解幼兒,也更有機會幫助消除幼兒成長中的困擾。在50個幼兒衝突案例中,令人訝異,也令人欣慰的出現「邁向和諧」的案例。這是預期中沒有想到的一種衝突,而且竟佔所有衝突之冠,計有16例。這16例昇起了教育的曙光,展現了教育的希望。Gloeckler(2002)說:

「我」的概念很難掌握。「我是誰?我究竟是誰?」我們常常自問。

「我不要!」兩、三歲的孩子跺腳說。

「我不要做父母、老師眼中的自己!我不喜歡這樣的自己!」青春期的孩子說。

「我不知道我是誰!」摸索中,「我」開始了一生自我、真我的追尋。

我們即將成為怎麼樣的人,我們並不真正知道。然而,當生命往前推演之際,我們與世上不同的人、事、物相遇,我們也同時累積自己對世界的概念。每一個相遇與形成的概念都影響著我們往後的方向,沿著這條神祕的命運路線,我們或許可以找到自我的道路。從娃得福幼兒邁向和諧的衝突中,我們看見,雖然幼兒依然衝突,但幼兒的衝突裡已出現了明確的方向、退而求其次、主動提出問題、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開放、得饒人處且饒人等的調整,幼兒展現往上成長的力量,形成統整自我的精神。

6. 情緒干擾

帥韻儀(民92)根據心理學上的刺激反應理論(Stimulus-Response)敘述:當一個人對於自我範圍受到外來侵入或不公平的對待時,有些人採取消極的退縮,但有些人卻採取自我保護的反抗,甚而使用武力,造成衝突的形成。但由於此種自衛機制作用,並非對於刺激本身的真正了解,常由於個人認知上的錯誤,而導致錯誤的反應,因而造成個人與個人、群體與國家間的許多衝突。帥韻儀也談到:

功能性的衝突可以改善團體效能……,興趣及好奇心,並提供緊張時宣洩的管道,同時亦提供自我建設和變革的環境。

反功能性的衝突,失控的對立局面衍生不滿的情緒以及無法解決共同的心結,導致團體瓦解。阻礙了溝通的管道,降低了團體的凝聚力,將鬥爭置於團體目標之上,導致團體功能的停頓。

有些幼兒情緒長期受干擾,常會沒有緣由的不安、焦慮、緊張,以致造成經常性或習慣性的過動或攻擊。這類幼兒的衝突不似前述的功能性類型的問題,而是反功能性的問題。這一類型的幼兒衝突是幼兒家庭問題或教育問題的冰山一角,幼兒的衝突只是突顯問題,他們只是家庭或教育問題的代表;他們需要長期的持續的關愛、家人與環境的配合,重新給予溫暖、安全與信任的關係與經驗…… 幼兒園所的教師團隊花最多的時間對這類型的幼兒做觀察與研習、與父母協談、為幼兒禱告、做個別的照顧。「愛」是幫助幼兒最好的療癒,通常,只要我們願意真心誠摯地將「愛」與「心」擺上,我們會訝異的發現幼兒驚人的進步!

結語:

本論述,以施泰納(Rudolf Steiner, 1861-1925)所創立之人智哲學(Anthroposophy)為基礎,並以台中市娃得福托兒所內十一年多來的理論與實務現場經驗,以及半個多月的50個3-6歲的幼兒衝突現場資料蒐集整合而成,探討個人在教育工作生涯中對幼兒「自我」成長的關懷,在「分類」上恐有不夠科學之處,或有疏漏,敬請指正,不勝感激!

「幼兒衝突處理」是一門深奧的教育藝術,是幼教師工作中的一項大挑戰。從處理兒童行為的經驗裡,我們發現,「天下為公、世界大同」不只是政治的胸懷,更是每一個邁向「社會的全人」必要努力的方向。如果只發展「獨善其身」,我們恐怕只是停留退化在幼兒園小班的「平行遊戲」階段。茲列出娃得福園所中幼兒衝突的處理原則,以茲分享與討論:

1、儘可能滿足幼兒「自我中心」的需求;愛可以無限,但規矩仍須明確;

2、建立「界線」,等待成長;

(1) 反覆制止不恰當的行為,可強制暫停「遊戲」一分鐘以喚醒知覺

(2) 幫助孩子「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

(3) 老師要求犯錯的幼兒說「對不起」,並「安慰」對方至對方「原諒」為止。

3、透過工作與遊戲幫助兒童感官靈敏發展,使意志力有方向與目標;

4、學習解決問題:不重視對孩子說理,重視教導與執行;不說教、不說道理,但要 「邁向」真理,真理不是「雄辯」,是「執行」!教導承認錯誤,安慰對方,儘快和好,和好才是真理;

5、不說教,但創造充滿想像的「規範故事」。

參考書目

帥韻儀 (民92)。以問題解決為導向之衝突問題解決模式建立之研究,私立中

原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趙丹丹(2004)上海幼兒「叛逆」早,中國青年報,收於中國報道[線上資料],來源:http://big5.chinabroadcast.cn/gate/big5/gb.cri.cn/41/2004/01/16/108@45841.htm

[2004-01-16]

Child, G.(1996)Education and Beyond:Steiner and the problems of modern society.

Floris Books.p.117

Gloeckler, M(2002)The “I” and its Destiny. (A. Cameron Trans), Star Weavings,

No.27(Autumm Winter).

König, K(1969) The first 3 year of the the Child. Anthroposophic Press, Inc, Inc.

Floris Books.

Steiner, R.(1988) The Child’s Changing Consciousness and Waldorf Education.

Anthroposophic Press. (Original work published 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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